星霖传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51小说网www.vaticans.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武松知道现在虽然原审判决书有错误,但是自己要想申诉,也就是要求法院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这也要看符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于是武松就查了一下对错误判决书的再审法律规定:

1、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上级法院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案件疑难、复杂、重大,或者有不宜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情形的,也可以提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一条。

一、《民事诉讼法》对于再审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院决定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再审理由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穿越之兰蝶公主

穿越之兰蝶公主

瑜仙儿
林兰蝶一朝穿越到凤国成了王爷之女“凤兰蝶”,开始一场穿越之旅......自幼邂逅,是否能在日后为知音。犹记得相遇那日,一眸看过去,自此天涯无芳草,纵千帆,也不过一个你!缘分真奇妙,让和亲的人选是你。可你此般绝情这宫变乱世,我愿与你共渡,只希...
言情 连载 25万字
我弹钢琴的,叫我上歌手守国门?

我弹钢琴的,叫我上歌手守国门?

狐仙小红豆
本书又名,沉浸式综艺,前面节奏较慢。 钢琴系毕业的苏冥,却从综艺里出道,带着热芭蕾姐她们飞。 苏冥:我只是弹钢琴的,不会唱歌啊。 热巴:你都让我青史留名了还不会? 叶赫那拉氏:小六快来歌手,洋人太猛我顶不住了!! 苏冥:我作曲的啊,哪唱的了…… 骑熊大帝:快去,唱完回来继续教我弹琴。 苏冥:麦来!(超大声)
言情 连载 49万字
清穿雍亲王与他的娇娇小王妃

清穿雍亲王与他的娇娇小王妃

向日葵印着阳光
碧盈 一名历史系刚入学的大一新生 不喜康熙 不喜乾隆 却对服用丹药过度而死的——『爱新觉罗·胤禛』有着极大的兴趣。 不仅爱看雍正王朝 更喜欢看番茄上各种关于他的小说和影视剧。 但是 大一军训刚刚结束 她就因贫血?身体负荷过重而猝死了! 可在她彻底陷入黑暗前想到的竟然不是死亡 而是 死就死了吧!反正没有亲人! 但是 可不可以死在军训前? 哪怕是少站一天军姿也行啊! 老天爷!!! 玩我呢? 军训很累的
言情 连载 63万字
女主她又美又飒,只想飞升回家

女主她又美又飒,只想飞升回家

榴莲味奶茶
(大女主+爽文+穿书+系统) 仙界的妖女被逼自爆,以为这就是结局了? NO,继续到另一本书里,发光发热。 气运女主,好像很厉害? 不好意思,我走反派的! 女主想要的,我拿了。 女主拥有的,我抢了。 女主有秘境空间,好厉害!我有逆袭系统,也不差~ 女主有神级仙器生出剑灵披巾斩棘,我有排名前三的地狱幽冥异火燃尽一切。 女主有各方强大的亲朋好友,哦,我可以打造出强大的盟友。 总之就是,女主干啥我干啥。
言情 连载 42万字